怎么确认坏账损失?
【资料图】
确认坏账损失有三个条件: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4、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关键词: 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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